發起標題:藝術社會學閱讀札記 發起時間:2006年03月02日 星期四 14時54分28秒
| 發起者:石計生1.
藝術家,不管其表面多麼地理性,謙恭有禮;或者感性,激情瘋狂,都將會感受到其 情感的表現和實際的感受之間的矛盾,這,狄德羅(Diderot)稱之為「行動者的弔詭 」(the paradox of the actor)。亦即,藝術創作所側重者,是關於在自己的心 中所成形的對象的幻覺(illusion)以及表現此情感的方式,這描繪並非在於情感本身 。所以,好的藝術作品並非以強烈的感情表達,因為這樣其藝術性可能就越薄弱。我們 必須承認,「情感表達的成功,必須以和真實情感保持一定距離為前提」(Hauser, 1984: 27),一旦兩者的距離過於靠近,「情溢乎辭」或者「辭溢乎情」,對於藝術家 而言,基本上都是災難,那些鮮麗晦澀的字句,只是一種沒有經過大腦的自我暴露狂而 已。這藝術行動的弔詭,產生了藝術家某種令人不解的性格:諸如「有了絕情才有熱情」 「完整的他者,是以不完整的自我為代價」之類的洞見,置之於平常人生活之中,是異 化存在的表徵。然而,這種「異化的存在」,因為內在世界的不斷自我挖掘,而鍛鍊出 精神分裂的切割本領,而且是以德拉克洛瓦(Delacroix)的「我多麼希望在做這件事時 ,同時在做另一件事」的猶疑與張狂,讓本來屬於一己的情緒或焦慮,竟因為這樣的疏離 成為眾人情感表現的公分母。因此,藝術家的本領不在裸露情感,而在於表達情感的方式 ,這需要千錘百鍊,以便脫離俗套;而藝術創作的泉源為何,在考量其藝術與社會的 辯證關係之前,仍屬於神秘之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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